市总工会召开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述职考核会议
为加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按照《咸宁市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12月31日上午,咸宁市总工会召开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述职考核会议。
会上,全市12名集体协商指导员(法律顾问)现场进行了工作述职,2人因事请假以书面形式述职。各地指导员总结了一年来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向会议报告了一年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同时也反映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述职,进一步促进了集体协商指导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对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所取得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也针对指导员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一是要领导重视,形成好的工作氛围。各地不能将集体协商工作一股脑地全部抛给指导员,市、县(市、区)两级工会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要帮助指导员打通关健环节,在推进集体协商的大环境中,为指导员创造好的工作条件。二是要加强指导员的管理,做好指导员的全员培训。三是要求指导员在基层开展协商,既不能见困难就退,也不能对协商工作大包大揽,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能动性,切实做好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会议对2022年集体协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规范协商程序和档案资料;二是要继续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实现工作新突破;三是要深入思考新一年协商存在的空白点、找准工作难点,有的放矢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总之,2022年全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既要有面上的数量要求,也要有高质量典型案例引路,各地要制定好2022年集体协商工作计划。(通讯员 刘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