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互助金!咸宁最大单笔赔付发放
“感谢工会组织提供了这么好的保障,这笔互助金对我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让我在患病期间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我一定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7月7日,咸宁市总工会一行专程来到咸宁市某单位患病职工金某某家中,将10万余元职工互助金送到她手中,并祝福她早日康复,为与病魔抗争的金某某注入了新的希望。

当日,金某某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也一同前去看望,并代金某某制作一面印有“互助保障解民忧 服务职工谱真情”的锦旗,赠送给咸宁市总工会以表谢意。
据了解,金某某此前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不幸确诊宫颈内膜型腺癌后,她申请职工互助赔付。金某某参加4份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35重+25轻),每份赔付1万元;参加4份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每份赔付1.5万元;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1份,经审核赔付359.88元。多项叠加,金某某共计获得赔付100359.88元。
这是咸宁市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以来的最大单笔赔付。截至目前,咸宁市共有32787名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已有126名职工获赔付,金额达291393.86元。职工互助金的及时赔付到位,不仅缓解了患病职工的经济压力,更传递了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为职工健康撑起坚实“保护伞”。
据介绍,职工互助保障被纳入湖北省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由职工自愿参加,是一种收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咸宁市组织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35重+25轻)、女职工特殊疾病、意外伤害等4类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随参随保,保障期一年,期满后续保,可选取项目自由组合。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咸宁市及各县市区工会互助保障申请参加。
据悉,职工互助保障列入2024年咸宁市政府与咸宁市总工会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咸宁市总工会十大实事。为持续推进职工互助保障提质扩面,咸宁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带队调研,组建专班、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对未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单位,我们专班今年一家一家上门宣传讲解政策,已累计走访46家单位。”咸宁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动员各级工会组织,持续深入各单位,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覆盖面,让更多职工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贴心守护。(通讯员:周阳、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