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工会要闻

省人大法治委员会来咸开展《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来源:咸宁市总工会 时间:2024-06-26

为进一步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6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雷邦贵等一行莅临咸宁,就《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完善与落实开展调研。

上午,调研组先后来到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维格斯湖北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查看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生产经营、企业法制文化建设等开展情况。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与企业代表、工会干部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对《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职工代表纷纷表示,草案出台对于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会上,咸宁市总工会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也反映了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相关部门及企业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分别对草案提出了意见与建议。调研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汇报和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随后,调研组还前往咸宁市公安局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了市公安局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对咸宁市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提高监督实效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调研组指出,将认真梳理和总结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条例的出台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更好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定位和作用,明确监督职责和程序,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确保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立法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咸宁人民共同信仰和自觉行动。

此次调研不仅为《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的修订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也为咸宁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咸宁市总工会表示,将以此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现龙,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县市区相关单位及企业代表陪同与参加座谈。(通讯员:杨丽霞、镇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