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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总工会坚持“三个突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咸宁市总工会 时间:2024-09-30

今年来,咸宁市总工会坚持“三个突出”举措,有效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截至8月底,全市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4.47%;运用“一函两书”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案例相继在工人日报、中工网、学习强国等全国重要媒体推广报道。

突出目标性。确定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省市培育典型达标率达到100%、签订“1+3”集体合同达到90%。期间协同人社和工商联联合发文、共同督导,选树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整体提升。

突出指导性。按照集体协商的流程步骤要求,编印《咸宁市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程序及材料指引》,注明每个协商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提供材料文书模板,既可减少基层工会案头负担,又能按照提示有效完成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部程序。

突出实效性。全面盘点百人以上企业基本情况,掌握劳动关系状况,因企施策,探寻企业和职工集体协商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协商工作向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方向迈进;建立全市指导员和协商企业沟通平台,及时为提问者解疑释惑;实行协商进度月统计月调度,做到企业底数清,开展协商情况明,推进落实有保障,从而形成固化工作经验和工作规范,确保快速推进协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

在集体协商工作中,市总工会还注重发挥行业集体协商的优势作用。通过健全行业集体协商主体、细化和拓展协商内容、拓展协商领域等措施,推动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产业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能级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通镇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