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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吹响开展 2025 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集结号”

来源:咸宁市总工会 时间:2025-03-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劳动关系三方相关部署,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好服务全市“支点建设”战略布局。近日,咸宁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2025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并同时向全市企业发出集体协商工作提示函,全面吹响开展 2025 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集结号”。

通知指出,行动目标就是通过要约行动,巩固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扩大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覆盖面,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机制,推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树立要约行动工作品牌。突出抓好 24 个重点企业、行业(区域),确保正常经营、已建会百人以上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 60%。

协商重点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上,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建立协商机制,保障劳动者知情权与参与权;二是在技能人才工资水平方面,结合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构建与“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相匹配的薪酬制度,深入推进能级协商;三是在区域行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标准上,针对技能型岗位集中行业协商起点工资等;四是在低工资劳动者工资水平上,聚焦苦脏险累岗位集中行业开展集体协商促增收。

通知强调,要加强三方分工协作,即人社部门要优化薪酬信息服务,及时审核集体合同;工会要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工会规范协商程序;工商联要积极培育企业方协商主体,引导企业履行集体合同。同时,规范协商要约应约流程,精准锁定行动对象,督促企业按时应约。要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提升协商效果,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广泛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咸宁市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发力,让集体协商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坚固基石,助力“支点建设”战略布局稳步前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讯员:镇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