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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总工会 时间:2024-05-06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咸宁市总工会

重点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普法对象

全市职工、新业态劳动者

行动计划

1、结合党组中心组学制度,将普法学习列入年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4月)

2、全面推进依法治会,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完成时限:2024年5月)

3、举办普法讲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5、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6、组织市总机关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完成时限:全年)

普法目标

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工会干部的法治形象和竞争软实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朱光明

责任部门: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法工部)

联系电话:0715-8252948

普法联络员: 镇晓静 张超